2018年11月诊改课程,于2018年11月14日导入 本课程是根据旅游与管理分院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,结合工学交替,行业考证的实际教学经验,以及旅游管理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要求而设置的。为达到学生在技能训练过程中加深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应用,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,满足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需要的课程目标,本课程设计以本专业学生的就业为导向, 依据行业专家对旅游企业工作人员所需的行业法律知识及法律思维,确定本课程的课程内容。 课程设计实施的途径 (1)基本途径:根据课程内容和学生特点,灵活运用案例分析、模拟法庭、分组讨论、角色扮演、启发引导等教学方法,引导学生积极思考、乐于实践、提高教学效果。 (2) 课程实训:教、学、做、用四者结合,强调教,给学生在做中学,学中做,边学边做的立体式教学。 (3 )该立体式教学模式着力点是将职业通用能力培养与职业道德教育、专业理论知识学习与法律意识培养融会贯通,贯穿于教学过程;突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,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社会通用能力,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。 课程总评由两部分考核组成:平时作业成绩(包括实训)和卷面考试成绩。总评成绩由下列几个部分组成:实训成绩评估(50%)+考试成绩评估占50%。实训成绩评估由下列部分组成:旅游政策法规专题调研报告占20%;案例训练结题报告占30%;在模拟法庭中的过程考核占20%;在项目教学中的学生成果报告占30%。 参考表格: 平时考核(%) 期末考试(%) 考勤 课堂表现 作业情况 10 10 10 70